年10月1日:关于电子商务和海关的新规定
《海关法典》的全面改革
Radio România Internațional, 01.10.2026, 16:31
从11月1日起,欧盟针对线贸易更严格的规定奖正式生效。这些新规定源于欧盟《海关法典》的一项全面改革,欧洲议会已批准不久,规定对每件从欧盟境外订购的商品征收处理费。
首先,根据《欧盟海关法典》的改革,从欧盟以外国家引进产品的平台和商家将被视为进口商。因此,他们必须向成员国海关局提供所有必要资料和数据,缴纳应缴税款,并确保产品符合欧盟法规。
同时,企业必须在欧盟境内设有办事处,或由一家具有“授权经济运营商”资质的实体代表其行事。
此次改革对从欧盟以外的网店购买的每件商品征收处理费。该费用将用于覆盖因大量零散包裹涌入导致欧洲海关拥堵所产生的成本,并将由负责支付该包裹所有其它关税的机构承担。具体金额将由欧盟委员会确定,并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新规定鼓励欧盟以外的商家使用欧盟境内的仓库。批发量进口的产品可享受较低的处理费。
其次,新《海关法典》规定,屡次违反欧盟规则的企业可能被处以相当于过去12个月进口货物总值1%至6%的罚款。
再次,还将设立一个总部位于法国里尔的欧盟海关管理局,负责协调成员国之间的海关合作、管理风险,并运营“欧盟数据枢纽”(EU Data Hub)平台,该平台旨在简化货物申报流程及与有关局购的沟通。
欧盟委员会早在三年前就提出了这项改革提案,以应对从欧盟以外平台订购的个人包裹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据欧盟委员会称,去年有近60亿件低价值包裹在未缴纳关税的情况下进入欧盟。
自今年年初起,罗马尼亚对每件价值低于150欧元的欧盟以外包裹征收25列伊的物流费;自7月1日起,欧盟也决定取消对这类包裹的关税豁免。